入馆指南

北京科技大学图书馆馆际互借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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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图书馆馆际互借证管理办法

1、读者凭校园卡或本馆借阅证到馆借用外馆馆际互借证。同时加附工作证、学生证或身份证进行审核。经图书馆查询无本馆欠款等违章记录,且借阅证在有效期内,方可临时借用馆际互借证(登记姓名、单位、联系电话、本馆证号)。对校外读者不提供该项服务。
2、每人每次限使用一个馆的馆际互借证。所借用的馆际互借证在本馆有借期30天的限制。请在借证期限前归还。读者使用馆际互借证在他馆借出的图书,最长使用30天,但不得超过本馆借证期限30天的限制。 
3、读者须将图书按照他馆借书期限前还清后,方可归还馆际借书证。读者到他馆没有外借图书的情况下,每证每人限用3天。
4、若读者借书,请自己记住还期,到期自己还书。凡由此造成的图书超期由读者自己负责。
5、还回证时,需告知是否借书与所借图书的册数,以便核查统计。 
6、本图书馆对馆际借书证仅尽管理义务。读者应遵守他馆的规章制度与收费规定。凡因读者使用馆际借书证所引起的违章(如图书损坏、丢失、逾期不还、违反阅览室规定等)均由读者自负,按证件所属馆的规定办理赔偿手续。 
7、遇有特殊情况,由具体经办部门会同馆内其他部门或院内有关部门共同处理。其余未尽事宜,按图书馆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