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图书馆成立于1952年,在这半个多世纪的岁月里,图书馆接受了来自国家领导人、知名的专家学者、社会友好人士、本校的师生和校友等许多读者的捐赠。在此,我们对这些热心的捐赠者表示衷心的感谢!正是这些捐赠,作为重要的、永远不可忘记的内容,支持着北京科技大学图书馆的建设和发展,丰富着图书馆的资源和收藏,昭示着一种热爱文化事业、造福子孙万代的精神。
对于捐赠品,图书馆将秉承"物尽其用"的原则,依据有关标准确定是否收藏。被收藏的捐赠品将归北京科技大学所有,图书馆根据捐赠品的实际状况决定收藏、保管和加工处理的方式并编入图书馆读者查询目录。对于不符合收藏标准的捐赠品,图书馆将以合适的方式进行处置。具体规定如下: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图书将被纳入馆藏:
1、内容符合本校教学科研范围。
2、为正式出版物。
3、适合大学及以上程度。
4、为本馆缺藏,或本馆需增加复本之图书,复本以1-3册为宜。
5、科大教师的著作将入藏“摇篮书斋”1册,其余复本将存放相关藏书区,供读者使用。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图书一般不被纳入馆藏: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之规定的图书 。
2、非正式出版物。
3、破损图书。
4、內有划线、注记、眉批的图书。
5、內容陈旧的图书。
6、不成套的图书。
7、基本上不具学术参考价值的图书。
8、其它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图书。
三、北京科技大学图书馆对捐赠图书的处理:
1、捐赠图书送达图书馆后,图书馆即拥有对该书的所有权和处理权。
2、图书馆没有将捐赠图书寄还捐赠者的义务。
3、纳入馆藏并不表明该书将被图书馆永久收藏。
4、图书馆有权不知会捐赠者对不予收藏的图书进行处理或对已入藏的捐赠图书进行剔除。
5、具有参考价值,但图书馆已收藏或不适合图书馆收藏的图书,转赠本校师生或其他图书馆。
6、盗版及残旧图书做相应处理.
联系方式:北京科技大学图书馆资源建设部 62332692-608 王老师
北京科技大学图书馆接受捐赠图书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