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校聘劳动合同人员图书馆借阅证办理暂行规定
为了保护国有资产,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确保外借图书资料按期完好归还,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1. 图书馆依据校发工作证,按照学校在编人员管理规定开通校园卡的借书功能。
2. 借阅权限与学校在编人员等同。
3. 校园卡借阅功能失效日期以校聘劳动合同人员合同到期日为准,无固定期限人员的按照在编人员聘期规定暂设置3年有效期,到期后按照人事处提供的延聘人员名单和合同时间,验证后办理校园卡借阅功能的续期。校园一卡通的借书权限有效期不超过校园卡的有效期。
4. 校聘劳动合同人员合同期间提前离校或合同到期离校,按照人事处离校规定,本人携带校园卡到图书馆办理借阅功能注销手续,清理欠书欠费。
5. 原后勤分工会非事业编制人员办证符合校聘劳动合同人员管理规定的按照此规定执行,后勤各单位自己招聘人员仍旧按照原规定执行。
6. 其余未尽事宜由人事处和图书馆双方协商解决。
北京科技大学图书馆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