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查新站是教育部认定的第一批理工类科技查新工作站(编号L01),设在北京科技大学图书馆,面向校内外用户提供论文收录引证检索服务。通过作者的姓名、单位,文献的题名、出版年、期刊的名称、卷、期、页码,会议名称、时间、地点等途径,查找文献被Web of Science(SCI、SSCI、A&HCI)、EI、CPCI-S、CPCI-SSH、SCOPUS、CSCD、CSSCI等数据库的收录及被引用情况,并依据检索结果出具检索证明。为加强论文收录引证检索服务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图书馆特规范收录引证检索服务的收费流程和标准如下:
一、收费方式及发票开具
1、校内转账:适用于使用本校经费报销的情况(本校经费只能校内转账,税务系统不能开具北京科技大学的发票)。
参考流程:
1) 根据图书馆开具的结算单的单号及金额在财务系统填报销单,单面打印报销单和回执单在两张纸上,报销单找经费负责人等签好字;如遇经费负责人出差等情况,填报销单时也可以选择电子签批,则经费负责人网上同意后单面打印网报单和回执单在两张纸上;
2) 到图书馆找做报告的老师取纸质结算单、收费明细和检索报告后到图书馆办公室(202房间)会计处给纸质结算单盖收费章;
3) 将纸质结算单和签好字的报销单及回执共3张单据交到学校办公楼一层财务处收单柜台并拿回盖了财务章的回执单;
4) 将回执单送到图书馆202办公室会计处,给检索报告盖章即可。
2、平台扫码:适用于使用微信/支付宝付款,推荐微信绑定公务卡用于大额报销。
参考流程:图书馆202房间会计处,按照收费明细上的报告号和金额,在财务处的缴费平台,用微信/支付宝(可利用生成的二维码远程)付款,并在检索报告上盖章。请现场核对好开票的相关信息,一般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会将开具的电子普通发票发送到BALIS平台上客户指定的邮箱。
3、银行汇款:适用于校外客户通过银行汇款至北京科技大学财务处账户。
参考流程:我方收到汇款并核对开票信息,在检索报告上盖章,一般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将电子普通发票发送到BALIS平台上客户指定的邮箱。公对公汇款发票的抬头与校外汇款单位必须一致;个人汇款发票的抬头可为校外单位或个人。办理汇款业务时,请务必在汇款用途中注明具体款项用途(如检索号202*-****),方便到款后查询认领。
汇款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科技大学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东升路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6209014432650
银行行号:102100000626
4、不提供POS机刷卡等以上未提及的其它缴费方式。
5、公对公汇款只能开具抬头与汇款单位名称一致的电子普通发票;其它均默认开具抬头为委托人名字的电子普通发票,若开具其它校外单位或个人的电子普通发票,需提前告知并准确提供购买方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
6、收到发票后请及时核对报销,若发现我方开票有误,请于收到发票3个工作日内反馈修改。
7、金额在1000元以上尤其是3000元以上的若需报销,建议公对公汇款;缴费开票前请先准确了解单位报销相关政策及开票相关信息等,与我馆老师充分沟通,缴费开票完成后一般不再受理变更相关的事宜。
二、收费标准
查收查引类型 | 收费标准 | |
基本检索费 | 20(元/库) | 国外库 |
10(元/库) | 国内库 | |
收录检索费 | 4(元/篇) | 校内用户 |
6(元/篇) | 校外用户 | |
引用检索费 | 5(元/篇次) | 他引 |
3(元/篇次) | 总引 | |
影响因子 | 5(元/期刊) | |
期刊分区 | 5(元/期刊) | |
报告/报表费 | 30(元/份) | 总收录篇数+引用篇数≤10 |
60(元/份) | 10<总收录篇数+引用篇数≤50 | |
100(元/份) | 总收录篇数+引用篇数>50 |
对表中未列出的情况,备注如下:
1、检索证明提供一份原件报告,打印多份盖章时(不带附件),每份报告加收15元。
2、团体作者开证明,按检索人数计算基本检索费,用机构名称检索一个机构按一个人来计算基本检索费。
3、一个作者,检索多个数据库,不论是否有收录或引用,按实际检索数据库的个数收取基本检索费。
4、刊源证明参照论文收录标准收费。
5、委托人检索数据库范围不在上述之列,依据上述情况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