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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庆节”图书延期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3 | 阅读次数:1230

●“国庆节”假期中,图书应还日期在9月28至10月7日(含当天)之间的,可延期到10月10日前归还。

●馆际互借外馆图书请放假前归还,不做延期,假期停止服务。

温馨提示:

1.不在延期时间范围内的图书,请按期归还——即:9月27日之前和10月8日之后(含当天)到期的图书,其超期天数继续累加,国庆节放假天数不除外。

2.请读者检查手中所借图书,注意相关日期,并相互转告。

3.请读者及时关注图书馆主页通知,并登录“我的图书馆”随时查询借阅记录及应还日期

图书馆

2019年9月23日